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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召开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郭主昆)近日,广东省汕尾市法学会召开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郭主昆)近日广东省汕尾市法学会召开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省法学会九届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以及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总结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会会长陈壮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楚雄主持会议,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等共40人参加会议。

会上审议通过了市法学会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安排,陆丰市、海丰县法学会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做好法学会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法学会的专业优势、平台优势,发挥全面依法治市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以高质量法学法律工作助推汕尾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法学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法学会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党的领导是法学会根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局,在发挥职责作用上打开新局面。要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作”以及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学法律专家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法律服务,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学会的智慧力量。要坚持与时俱进,抓好自身建设,在推动深化法学会改革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要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汕尾市法学会改革方案》文件精神落实见效,持续推进改革;要完善党委领导、同级党委政法委代管各项制度机制,使法学会工作更好纳入政法工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要积极履职,新一届法学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常务理事要结合自身本职岗位工作特点,发挥在法治建设上积极作用,切实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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