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江洁周 邹颖)加强规划引领,让停车资源“多”起来;提高利用效率,将土地空间“用”起来;引导开放共享,使空闲车位“活”起来……通过新增、挖潜和盘活等途径强化停车资源供给,这是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破解城市停车难题而提供的法治之策。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回应民生关切
“一位难求”是大家出行经常会碰到的困扰和烦恼。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揭阳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但相较于日益增多的汽车保有量,目前揭阳停车场规划建设总体滞后,停车泊位数量明显不足,现阶段全市各类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平,无法跟上汽车的增长速度,难以匹配群众的停车需求,停车供需缺口和矛盾进一步加剧和凸显的同时,也伴生出各种各样的乱停乱放现象,“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已然成为制约揭阳城市运行效率和困扰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急难愁盼问题之一,亟需采用有效措施予以破解。
“小车位”连着“大民生”。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及时将《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扎实推进《条例》草案审议相关工作。《条例》于去年11月经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三审表决通过,并于同年12月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增强制度供给有效性上提高立法质量
如何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是本次立法的主要目的。聚焦于此,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制度供给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法规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在破解“停车难”方面,《条例》多措并举着力补齐揭阳停车资源供给的短板:一是加强规划引领,让停车资源“多”起来。针对停车场规划编制滞后问题,《条例》明确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同时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计划,通过加强规划引领和建设力度,以此保障全市停车资源供给量的“新增”。二是提高利用效率,将土地空间“用”起来。向空间要车位是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的方式之一,对此《条例》要求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率,鼓励利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和广场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鼓励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且土地资源紧张的区域可以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通过统筹地上地下,以此挖潜土地空间强化停车用地保障。三是引导开放共享,使空闲车位“活”起来。除新建以外,推动现有停车场的共享共用也是增加停车资源供给的另一途径,对此《条例》规定本市推行错时共享停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专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鼓励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物配建的专用停车场在一定前提下可以对外开放共享,通过盘活存量资源,以此补充停车资源的不足。
而在整治“停车乱”问题上,《条例》则从细化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以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和施划规范、明确停放机动车的具体要求和禁止行为、加强“僵尸车”整治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和具体性规定。此外,《条例》还从厘清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加强财政资金和用地保障、推进停车信息化管理、施划临停快走区域和时段性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以及明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综合施策优化停车环境和改善停车秩序,更好破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里推动条例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进一步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29日组织召开了《条例》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一并融合宣讲会、交办会,以“三会合一”的创新宣传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全面介绍《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接受媒体记者的提问,并就下一步如何立足职责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条例》作表态,更好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条例》新闻发布会打响了法规实施的“第一枪”,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作出部署,如何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具体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也都作了表态。随着《条例》的全面深入实施,《条例》将以其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助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改善揭阳停车环境、纾解群众停车难题,更好为推动揭阳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