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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首个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揭牌成立

民主与法制网讯(□任琪琪 通讯员 许嘉馨)为着力提高轻罪治理水平,实现惩治犯罪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民主与法制网讯(任琪琪 通讯员 许嘉馨为着力提高轻罪治理水平,实现惩治犯罪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在辖区莲塘街道举行首个“清枫检影”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揭牌仪式。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映彤、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佩群、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彬、莲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坚,以及区人大代表王贤华、陈齐烽,区政协委员王勇生等出席活动,活动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甘露主持。

活动伊始,甘露副检察长围绕“清枫检影”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的建设背景与工作理念,结合莲塘街道区位特点,就罗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西岭社区党委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共同探索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综合治理格局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活动中,罗湖区莲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坚表示要强化党建引领,通过结对共建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与街道社区的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共建共赢,努力将“清枫检影”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名片”。

据悉,“清”谐音为“轻”,代表轻罪治理;“枫”则象征“枫桥经验”。“清枫”亦为“轻风”,寓意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教育感化、柔性治理,似轻柔的风拂过;“检影”象征检察蓝与人民群众如影随形,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彬在致辞中指出,“清枫检影”工作站的揭牌运行,是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全面落实轻罪治理举措的一个新探索。接下来,罗湖区检察院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司法、街道等单位沟通协作,扎实做好社会公益服务诉前考察,把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吸纳到社会公益服务范畴,同步实现教育与矫治目标。二是通过检察听证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参与公益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估。三是将工作站打造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桥头堡”,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常态化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协力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揭牌仪式。通讯员供图

随后,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映彤、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佩群、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彬、莲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坚共同为“清枫检影”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揭牌。

接下来,与会人员在检察干警朱家奕的引导下实地参观了“清枫检影”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的各个功能模块,并现场观看了罗湖区检察院自行拍摄的轻罪治理办案故事短视频,对检察官在办理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中,如何探索引入人民调解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成和解,将案件办理融入社会治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普法宣讲。通讯员供图

此次揭牌的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也是罗湖区检察院建设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托“清枫检影”检察工作站的揭牌成立,第一检察部许嘉馨结合群众身边多发、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过去一年罗湖区受理审查起诉数量最多的轻罪案件入手,向辖区群众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打击与预防,正式开启了检察工作站的第一场法治宣讲活动。

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主动将案件办理融入社会治理,强化治罪与治理并重,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切实做优轻罪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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