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近期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下称《工作规则》)。
修订后的《工作规则》由原《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修订整合而成,共8章40条。《工作规则》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的要求,明确检察委员会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决策机构的职能定位。
《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对各级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资深检察官应当具备的条件予以明确。针对实践中反映的意见,《工作规则》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有关检察工作重大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范围。同时,《工作规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会议程序、决定的执行和督办、办事机构职责等具体问题。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围绕《工作规则》的贯彻实施,开展培训解读工作,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