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21日下午3时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江必新表示,今天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举措新要求,《意见》强调依法、严格、平等、精准、高效、长效、全面保护知识产权。
江必新表示,发布《意见》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响应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二是回应社会各界、各方关切,比如,中美经贸第一阶段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和临时禁令等知识产权热点问题;
三是对应司法保护弱项短板,着力解决“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司法政策,全面加强司法保护。
江必新介绍,《意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调依法保护。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各项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作用,及时明晰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调严格保护。要以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以有利于激励创新为出发点,严格执行法律,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调平等保护。要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和不同国别当事人之间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当事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享有平等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
四是强调精准保护。要正确把握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和特点,根据知识产权的不同类型和领域分类施策,使保护方式、手段、标准与知识产权特质、需求相适应。
五是强调高效保护。要实现专利商标民事、行政程序的无缝对接,切实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有效运用司法保护临时措施,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
六是强调长效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和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中的指引作用,促进裁判规则统一;要建立健全与“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管辖制度机制;推进专门法院等审判体系现代化,推进审判队伍等审判能力现代化。
七是强调全面保护。针对智力成果从创造到运用的全链条、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