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日前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实行量化计分管理,量化计分结果是“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认定和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对其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提出依法限制取得相关资质建议;依法限制取得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外国组织或个人在华从事水文活动的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依法限制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生产经营、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等活动;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惩戒措施,实施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