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日前联合颁发《军队院校聘请普通高等学校师资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6月起施行。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军队院校、培养高素质军事人才,统筹军地资源配置,加强军地需求对接,创新军地合作模式,建立地方优质师资向军事教育领域开放渠道,促进军事教育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颁发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构建地方师资力量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服务政策制度的重要举措,对军队院校构建新型师资队伍,利用国家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军地院校师资深度交流合作将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分6章26条,对聘请地方师资的职责分工、选聘条件、需求对接、实施程序、绩效管理、待遇保障等制度作出全面规范。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负责人介绍,办法突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点:一是规范军地高校师资合作,着力构建国家主导、区域协作的军地院校发展新模式。二是加强教学质量绩效管理,以国家、军队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标准为依据,建立教学评估机制。三是提供激励表彰政策依据,鼓励军地院校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受聘教师积极性和荣誉感。四是拓展共享发展领域,在国防教育、资源平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学术等方面创新军地院校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