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规范。这两部司法解释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四年来,人民法院一审受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以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112件,重大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案件以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俗称“老鼠仓”)不断增加。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两部司法解释条文解读、培训指导、贯彻实施等工作,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切实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努力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