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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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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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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
时效性:失效  失效日期:1980-1-1

1957年1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建议,决定: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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