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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知识产权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涉网著作权案数量处持续高位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对外通报涉网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据介绍,涉网著作权案件数量...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对外通报涉网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据介绍,涉网著作权案件数量处持续高位,侵权行为呈多发态势,涉案侵权行为多样,新型传播方式不断出现。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介绍,2020年度,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著作权案件28946件,审结27925件,结收比为96%。从结案方式上看,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21714件,占比78%,以判决等其他方式结案6236件,占比22%,息诉解纷成效明显。从审判周期上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1天,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周期大大缩短。

  从涉及的作品类型来看,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主要涉及摄影作品、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其中涉及摄影作品、文字作品、视听作品的案件数量居前三位,占比分别为52%、20%、18%。从涉及的权利类型来看,主要为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案件,共计28604件,占比为99%,此外,部分案件还涉及署名权、复制权、广播权等权项。

  据悉,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涉网著作权案件纠纷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处持续高位,侵权行为呈多发态势,辖区内文创产业发达,互联网企业云集,作品的创作和传播行为呈规模化、集群化,由此引发的侵权纠纷亦呈现多发态势;二是类型化诉讼占比高,维权主体相对集中,约80%的案件呈现出明显的类型化、同质化特点,且此类案件的起诉主体较为集中,具有较明显的商业化维权特点;

  三是涉案作品形式丰富,新型创作成果不断涌现,高科技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新型创作方式和作品样态的产生,此类成果应否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适用何种保护规则,成为司法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四是涉案侵权行为多样,新型传播方式不断出现,传统传播方式被新的网络信息流动方式所替代,如何合理平衡权利人、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司法保护工作带来了前沿挑战;

  五是涉案技术应用繁多,新型商业模式不断呈现,数字经济背景下,多行业呈现混业融合发展,推动版权领域产业生态发生新的变革,亟需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版权治理体系。

[ 责编:王宏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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