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推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下简称《ESG指引》)以来,香港联交所不断完善ESG框架和细则,以促进上市公司在ESG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进程。
今年是《ESG指引》实施的第十年,目前香港地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也进入全新阶段。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共有2604家,其中在联交所刊发年度ESG报告的公司达1930家,占比为74%,ESG披露率不断提升。
普华永道中国ESG可持续发展披露和管理咨询合伙人胡牡丹表示,随着联交所ESG规则和指引的不断发展,其管理也日趋严格。“从披露程度看,样本企业ESG报告中所有《ESG指引》议题的披露率达50%以上,这说明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完备度正日益提升。”胡牡丹说。
近日,普华永道对已经刊发2022财年ESG报告的香港地区上市公司,按照恒生行业分类系统的12个一级行业分类,从各行业抽取共300家香港地区上市公司,对其披露的ESG报告展开深入研究。
根据调研结果,上市公司对ESG相关事宜的监管、ESG管治方针及策略、按ESG相关目标检讨进度等议题的披露率都呈快速增长趋势,这显示出上市公司ESG披露已超越合规的基本要求,正在向更高目标迈进。
记者了解到,2023年4月,联交所曾发布《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咨询文件,以推动上市公司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作为基础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做好准备。
这份文件建议强制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与气候相关的信息,以及推出参考ISSB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并拟将作为香港上市规则附录27的D部分引入上市规则。
这一要求也为ISSB可持续准则的实施做了提前铺垫。
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首批全球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IFRS 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根据规定,这两项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在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变化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背景下,联交所发布的咨询文件也具有较强的前瞻意义。“联交所建议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定涵盖管治、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核心支柱,并详细列出气候披露要求,这对ISSB可持续准则的实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一位长期关注ESG话题的资本市场人士坦言。
根据普华永道的调研,目前对于联交所现行ESG相关指引所涉及的温室气体范围1、范围2排放量等气候相关指标,多数样本企业已在报告中开展披露。
调研结果显示,样本企业中,99%的企业披露了范围1和2的排放信息,25%的企业披露了范围3排放信息。
具体来看,范围1是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生产电力、热力或蒸汽、物理或化学工艺等;范围2是电力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企业所消耗的外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目前范围1和2属于强制披露,范围3是选择性披露,但从政策完善程度看,提高范围3的披露率也将成为一种趋势。
以气候相关披露中的指标及目标为例,此次咨询文件新增了气候相关指标及目标的披露要求,其中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风险与机遇、薪酬政策等内容,这将帮助投资者评估公司的碳足迹,以及其所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及潜在财务脆弱性。
胡牡丹介绍,咨询文件与现行联交所《ESG报告指引》相比,增加了范围3排放信息的披露要求,这对上市公司全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我们建议上市公司要准确、完整梳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与场景,并按照责任边界对范围1、范围2和范围3进行披露。可以预见,随着包括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在内的ESG指引的日益完善,上市公司ESG披露和管理也将不断提升,未来更高质量的ESG及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值得期待。”胡牡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