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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视频辱骂法官 侵害权益依法拘留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家住山东菏泽的吴某某与被害人吴某峰在喝酒过程中发生争执,吴某某用啤酒瓶砸吴某峰头部,后又在吴某峰家中持刀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家住山东菏泽的吴某某与被害人吴某峰在喝酒过程中发生争执,吴某某用啤酒瓶砸吴某峰头部,后又在吴某峰家中持刀将其砍伤,致吴某峰头部及颈部受伤,左侧第一肋骨和右侧第四肋骨骨折。经鉴定,吴某峰的伤属轻伤二级。该案件起诉到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后,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吴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某某刑满释放后,在菏泽市看守所大门口拍摄视频,公开对承办案件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发表不实言论,该视频在8个微信群(共计3010人)中被散播,给办案人员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吴某某又在新浪微博注册名为“法官不是人”的账号,多次在微博中辱骂承办法官,并通过匿名电话以“知道法官家庭住址,知道法官孩子在什么学校上学”等言语威胁恐吓法官。2019年2月21日,公安机关将吴某某传唤至牡丹南派出所,吴某某承认其所作所为,但态度依然恶劣,扬言报复。

因吴某某多次利用网络公开辱骂法官、威胁骚扰法官家庭,不仅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侮辱,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其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治安处罚法,牡丹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吴某某15天。

本案中,法院依法对吴某某进行判决,但吴某某罔顾法律,刑满释放后对法官进行威胁、辱骂,通过网络恶意抹黑法官形象,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吴某某的行为不仅践踏了法官个人尊严,还严重侵害了法官及家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仅是对保障法官权益所作的有力背书,更是让人民群众知晓要尊重法官、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权威,树立积极正确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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