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费宇佳
64岁的宣某年轻时出过车祸,伤到了大脑,手术留下后遗症。多年来,宣某曾断断续续处过几任女朋友,但因自身情况特殊,都没有结果,至今未婚。
2017年8月,宣某在公园认识了李某,李某发现宣某智力有障碍后,便以假名“胡某”与之交往,时常去宣某家里帮忙打扫卫生、烧菜做饭,把宣某照顾得无微不至,宣某也对其信任不已,渐渐的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
2019年12月,李某突然告诉宣某自己的母亲因为赌博被警察抓起来了,想要宣某卖掉住房筹钱将母亲赎出来,并以自己母亲有3三套房子可以让宣某居住为由骗取其信任。听到对方照顾自己的承诺,宣某消除了后顾之忧,同意了卖房请求。
随后,李某联系了中介、买房者,陪同宣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等卖房款项到手后,李某便消失无踪了。宣某报警后,公安局机关根据线索将李某抓获。2020年12月25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爱情不是年轻人的专属,老年人也有享受幸福的权利,老年群体基本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实力,因此在婚恋方面,更要提高警惕,注意了解对方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为人品质,多多询问、听取子女的意见,判断到底是“真爱”还是“假意”,谨防掉入“温柔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