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007号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5:0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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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37/2007号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9-17
【法规编号】 681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7/2007号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根据第2/1999号法律第五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发布本行政命令。 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至二十三日行政长官不在澳门期间,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学士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