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228号: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与未成年子女相见的,构成对另一方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 2.对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的监护权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协助对方履行监
“在柏林某国际展会上,我们合作洽谈顺利,公司已签下一个500万元的订单,同时进入另一家跨国公司的采购名录,正在洽谈一笔2000万元的订单...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赵 丽 本报实习生 张博图 “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24岁的债务人李森这样形容他找“咨询公司”进...
有人向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跑分”,却伙同他人将赃款“黑吃黑”,事后与同伙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逃避打击,但一段到银行取款的视频引起了...
倪旭龙于1993年建温室养殖场养殖中华鳖。2000 年3月, 海洋红公司在倪旭龙养殖场周边村落建成大规模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两组发电机位于养殖场附近。一组位于养殖场东南约100米处,另一组位于养殖场西北400-500米处。
原告王风明从事贩卖板皮业务,被告孙元丽在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某村开办了福隆板材厂,为个体工商户,从事胶合板生产。自2011年开始,原告王风明将板皮送至福隆板材厂,由本案另一被告孙子明(孙元丽之兄)收货,孙元丽给付货款。
合同一方当事人以通知形式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须以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为前提。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另一方即便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2021年3月至7月,王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虚假宣称其公司是央企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全资控股的四级子公司,违规备案登记,将融资产品包装成《中储应收账款融资计划资产收益权产品》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收益率为诱饵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融资款第三期1030万元到账后,王某指示他人将款项进行拆分,在其控制的多个公司账户之间流转,最终分多笔汇入其控制的另一公司账户。
漫画/李晓军 ● 不少患者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看同一种病,去不同的医院,甚至是同一地相距不远的两家医院,对CT、超声、X光片、磁共振...
合作伙伴之间相互转账没有借款协议或借条,也未备注用途或附情况说明,一方主张系借贷,另一方主张系处理合伙事务转账,能否认定存在民间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