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以兼-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2:5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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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9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以兼任方式委任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4-04
【法规编号】 685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以兼任方式委任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按照第83/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四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陈海帆以兼任方式担任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二、上款所指委任为期两年,可续期。 三、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