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要“知本”变“资本”“知产”变“红利”,实现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产业化、商业化、资本化和证券化,实现以知识产权形式表现的创新成果的商业价值最大化,金融的杠杆力量不可或缺。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谢商华对此深有体会。
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融合的产物,是市场价值不可估量的大产业,是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破解知识产权与经济、产业、科技融合发展瓶颈的有效手段。“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存在战略顶层设计不充分,尚未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体系,与我国知识产权大国、金融大国地位不匹配等问题。”谢商华表示。
“市场经济知识产权基础不充分也是制约产权金融化的核心。”谢商华分析说,在产权意识产权制度方面,有形资产的产权意识根深蒂固,体系也相对健全,适应知识产权金融运行的法律制度机制还有待完善,同时也存在知识产权金融人才缺乏的问题。
为此,谢商华提出,构建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从国家战略层面确立知识产权金融地位。“关键是要保证知识产权从进入金融体系之后,就能够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离开金融体系,知识产权金融的各方参与主体能够实现互惠互利、共存共荣和可持续发展。”
而在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的逻辑关系中,谢商华认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机制,可以为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提供保障。在知识产权与金融完成对接过程中,价值越高的知识产权,获得金融支持的可能性就越大,金融机构风险相对就越小。
那么,创新知识产权金融制度和产品,就为知识产权转化转移提供了制度和资金支持。
“因此,在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中,大家面对知识产权金融这一新生事物,则需要更新金融理念和制度,建立健全支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人才政策等,建立起由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构成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金融风险分担制度和政策框架,创新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信托、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模式,探索推进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财金互动等工作。”谢商华为此特别强调。(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