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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种在阳台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刘静 雷一帆2022年5月,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吕西派出所外勤民警陈凯进行“禁种铲毒”教育宣传时,发...

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刘静 雷一帆2022年5月,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吕西派出所外勤民警陈凯进行“禁种铲毒”教育宣传时,发现辖区一户人家种植的盆栽疑似罂粟。经向领导汇报,吕西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摸排走访。经分局禁毒大队民警现场确认,在卢某住处的三楼阳台发现了罂粟植株共计12株。

卢某交代,其在农村老家摘茶叶时听闻一种植物幼苗有神奇的药用功效,于是将该幼苗采摘带回种植。民警告知卢某该幼苗是罂粟,与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的原植株,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卢某表示不知这是毒品原植株,对培育种植罂粟的行为非常后悔,主动将其种植的12株罂粟铲除,保证不再种植。

卢某的行为尚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民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卢某进行批评教育后销毁了罂粟幼苗。

警方提醒,罂粟不是药,对身体无益,种植罂粟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非法种植、买卖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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