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曾翠萍
“法官,我的刑事案件能不能作撤销案件处理?我以后一定做个诚信守法的好公民”。被执行人张某某是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被告,其对原告朱某负有返还转让款6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的义务。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2019年11月3日,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存款2.4万余元,并查封了其位于后宅街道某区的农房,但因无不动产权证且属集体土地,暂无法处置;因暂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2020年4月27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我没有钱,你们谁来都没有用。”鉴于张某某拒绝履行的态度和行为,2021年11月12日,执行人员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面对司法拘留决定书,张某某拿着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品,做好了去拘留所“住”几天的准备。执行人员在固定相关证据后,于2021年11月下旬,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今天先付20万元,剩余尾款一星期内支付完毕,能不能不要刑事拘留,我错了。”2022年3月7日,公安机关决定对张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在拘留当日,张某某慌了。3月11日,张某某将剩余款项缴纳法院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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