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高静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
经查,被告人李某(化名)与被害人王某(化名)是同事,在日常工作中对王某产生了好感,得知王某一个人生活后,为寻求刺激想窥探王某的私生活。
一日,李某趁王某不在,偷偷拿走王某落在办公桌上的家门钥匙,并复刻了一把放在身上。随后,李某3次偷偷进入王某家中。第3次进入王某家中时,被还未入睡的王某发现。王某害怕之下报警,李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奎屯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李某被奎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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