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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临河法院对电信网络犯罪案快审快结

法治日报讯 记者史万森常煜 通讯员徐哲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对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并当...

法治日报讯 记者史万森常煜 通讯员徐哲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对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12起案件的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及罚金。

本次集中宣判的28名被告人明知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提供银行卡、密码、手机等支付结算工具,通过刷脸验证、取现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法庭辩论,充分体现了庭审的公正性。经审理,28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判决。集中宣判后,法官向28名被告人进行了释法教育,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结果。

“以前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通过这次集中审判,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将真诚悔过,改过自新……”被告人慕某某忏悔道。

“此次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受理后在8天内完成集中立案、集中审理、集中宣判,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临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勃说。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传统的电话诈骗向“互联网+”“AI换脸技术”等高科技的方向进化,诈骗手段日趋组织化、专业化、智能化,这些新情况、新变化都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临河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对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快审快结,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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