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雪泓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了解到,近日,丰台公安强化警银联动,打掉一个涉诈“洗钱”团伙,抓获11人,起获涉案银行卡139张。
1月20日中午,丰台区云岗派出所接辖区某银行网点报警称,有两名到网点办理提高取款额度业务的男子比较可疑。银行工作人员称,其中一人于1月16日在西城区办理了开卡业务,3天内该账户有多笔入账和转出记录,账面停留时间很短,有涉诈账户特征。
接到报警后,民警将两名男子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并及时通报丰台刑侦支队反诈专业队。经调查,两名男子于1月16日到京后启用了新的手机号码,并在3天内到不同银行网点办理了多张银行卡。结合两人近期资金情况,民警认定其具有从事涉诈黑灰产相关犯罪嫌疑。在相关证据面前,两人最终供述确系来京从事出租、出借银行卡和取现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交代一同来京的还有另外9人。
1月21日凌晨,在丰台区某小区内,民警将其余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起获各类银行卡139张,专门用于作案手机4部,现金4.5万元。
经初步审查,该团伙以黄某为首,林某为骨干,其他人员为“卡农”,主要从事为涉诈犯罪收卡、取现等犯罪活动。开卡“卡农”通过朋友介绍方式发展下线。其中,黄某购买机票带领成员从各地会集北京并提供衣食住行;林某租赁车辆载“卡农”到指定银行并传授开卡话术进行开卡。经过多次大额转账提高信誉等级,他们再前往其他银行网点提高取现限额,最后由黄某进行提现。黄某以每张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卡农”收购银行卡,为诈骗团伙提供资金流转服务。
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介绍,11名嫌疑人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人,最小的刚满18岁。从以往侦办的帮信案中看,涉案嫌疑人很多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他们法律观念淡漠,盲目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为涉诈犯罪分子办理手机卡、银行卡,最终触犯法律。
目前黄某、林某等5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6名团伙成员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被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