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2年立法工作关键词
任务多 分量重 要求高 时间紧
2022年3月5日,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本报记者 王建军 摄"/>
法治日报记者 朱宁宁
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立法任务艰巨繁重。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立法工作稳中求进、有条不紊。”回顾2022年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用了任务多、分量重、要求高、时间紧这几个关键词进行概括。
据统计,202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了1次大会和6次常委会会议,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0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决定7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力量。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取得新成效
202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40年前,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立了实行历史性转变的成果,体现了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这40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40年。广大人民群众也正是通过这40年的伟大实践,深刻感受到了现行宪法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一年来,我们不断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严格落实合宪性审查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回顾2022年立法工作,杨合庆认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取得新成效是最大的亮点之一。
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水平,全面开展、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有错必纠’力度,有力地保证了中央令行禁止,有力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杨合庆说。
2022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对法规、司法解释和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数字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法律共1172件。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形式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形式审查,对存在报备问题的56件法规督促报备机关及时予以改正。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4067件。此外,法工委还对2021年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生育保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781件。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新成绩
根据立法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法律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向社会通报。与以往不同的是,2022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时,首次对外公开了吸收采纳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多条具体修改意见。
比如,基层立法联系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和一些社会公众建议增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参与的内容,经综合研究,在修订草案三审稿中增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公开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信息的内容,并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再如,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办事处和一些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经综合研究,三审稿中进一步增加规定,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在以往的例行通报中,社会公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并没有具名,只用“有的提出”“有的建议”。此次法工委在例行发布工作中探索具名提出意见的部分公民和立法联系点,并对吸收采纳的情况作了介绍,将尊重民意贯穿到通报全过程的举动,不但充分体现了立法对民意的重视,也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践行。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上升为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和立法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了新成绩。其中,基层立法点实现“全覆盖”最为引人关注。
截至2022年7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增设了第四批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达到了32个,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区域人口达到5770多万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对关切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表达诉求。
“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全覆盖’,极大拓展了基层群众覆盖面及参与人数,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说,这不但推动了人民有序参与到国家立法过程中,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更好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实现“全覆盖”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可以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民智,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层立法联系点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国家立法“直通车”,目前法工委已就152部法律草案等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普通老百姓通过这个平台,“原汁原味”地提出了15000多条意见建议。
“国家立法机关在研究立法过程中能够随时听到来自基层群众各个方面的社情民意,并将其统一于国家立法制度设计之中,从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保障国家法律更好地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孙镇平说。
7年来,法工委设立的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了50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000多个设区的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基层群众共商共建共享的大舞台。通过这一机制和平台,老百姓既可以反映法律问题,也可以反映本地社会治理问题,大家共同协商来解决,有效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推动了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精神,不断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积极作用。”孙镇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