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讲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背后的故事
立法过程既问需于民也问计于民
法治日报记者 朱宁宁
电信网络诈骗法属于新型领域立法,诈骗手段和技术不断翻新变化。面对狡猾的电诈犯罪,立法机关该如何有效应对?立法之手是如何“治住”电诈犯罪的呢?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的专题采访中,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讲述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背后的立法故事。
“这部立法专业性很强,涉及行业领域多,是一部综合性立法、新兴领域立法,既要立足现状满足打击需要,也要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这些都需要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同时也要做到精准防范治理,这给立法工作带来很多新的挑战。”王爱立说。
据王爱立介绍,从2021年4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指示安排,法工委就着手启动研究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直接起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在立法过程中,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对此高度重视,就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批示。王晨副委员长在法律的起草、审议阶段两次带队,深入公安执法一线、反诈中心、银行网点以及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一线基层单位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调研,了解情况。
为了让立法能“治住”花样翻新的电诈犯罪,为了能快速掌握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趋势、作案方法手段等,立法初期,法工委到涉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部门逐个调研,了解情况,围绕一些技术问题展开探讨,委托科研机构梳理提供国外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立法和治理情况。与此同时,法工委深入企业、地方调研。多次到北京、浙江、江苏、云南、湖北、福建等地调研,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意见建议。先后两次专门召开互联网企业座谈会。同时,在立法过程中,就一些重要问题和制度专题研讨,充分听取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互联网企业意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3个月时间内完成了法律案初稿,做好提请常委会审议准备工作。
为保证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全面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审议后,相关法律草案曾两次公开征求地方、高校、社会公众意见,让立法过程既问需于民也问计于民。
此外,立法机关还听取了相关行业一线工作人员、群众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邀请提出相关反诈建议的代表参加座谈会,当面听取他们对草案的修改意见。
“可以说,立法的过程是不断把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规律的过程,是深入调研学习到发现问题再到解决问题的过程。”王爱立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过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找主要问题、抓关键要害,使立法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精准发力,为坚决防范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