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彭某某在被告某电子商务公司开立的网络商铺购买了4份“XX压力瘦身糖果”(每份为2盒60粒),共计支付货款1475.60元后,该商铺通过快递向彭某送达货物。彭某某收到上述货物并食用部分后发现,商品包装盒上虽然注明:保质期24个月;生产商某纤瘦有限公司;生产地址XX省XX市XX区XXX号;生产日期见喷码,但是产品包装上均无相关生产日期的喷码标识,亦未查询到生产商的相关信息。
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如果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深圳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
想象这样一个场景:工厂因煤气泄漏引发爆炸火灾,急需关闭阀门。但现场部分道路已被堵塞,障碍物较多,消防员开展灭火作业存在很大风险...
原标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为个人信息安全装上“保护锁”“我很想问:你一个天气预报APP,访问我通讯录干嘛?”一网友发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李娜“道路上的减速带装上了,再也不用担心私家车与火车相撞了。”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让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