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5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通报,9月2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5日,唐山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唐山市公安局路...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唐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唐山市公安局14日发布警情通报,5月12日,央视《财经调查》报道了“摩托车驾照速成班作弊...
2011年11月14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赵某某、艾某、牛某某均系唐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学生,在该校食堂吃饭时遇见唐山市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被害人王某某,三人无故对其殴打,致其轻伤并造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3111.96元。艾某、牛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在侦查阶段、赵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在二审审理阶段对王某某的损失进行了一次性补偿并取得谅解。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沙流河人民法庭(2023)冀0208民初404号
2016年7月2日,广东某航运公司所属“某某61”钢制散货船在唐山市曹妃甸海域东锚地北侧发生自沉事故,未予以打捞。沉船长84米,总重2263吨,船尾触底,船头涨潮时高于海面近2米。沉没时船中存有轻油约2.6吨、机油约200公斤,均属危险废物,一旦泄漏将严重污染海洋环境,且沉船位置临近海洋牧场,附近常有作业渔船经过,威胁船舶航行安全,有再次发生接触事故、引发次生污染损害的风险隐患。
新华社石家庄1月19日电(记者牟宇、刘桃熊)记者19日从河北省唐山市获悉,1月12日,媒体报道“迁西县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
针对华北理工大学、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务院食安办今天(23日)约谈河北唐山、江西南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肖俊林 8月10日,河北省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四市检察机关与北京市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四区检察院以...
唐山客 女孩和生母被继母控制,生母不能说话,画出“藏宝图”,主播前往解救并帮助低价出售玉器赚取女孩治疗费……这则离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