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永昌县人民政府拟定《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作出《关于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并予以公告。原告毛培荣、刘吉华、毛显峰(系夫妻、父子关系)共同共有的住宅房屋一处(面积276平方米)、工业用房一处(面积775.8平方米)均在被征收范围内。
【发布部门】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效力级别】设...
【发布部门】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效力级别】设...
【发布部门】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效力级别】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