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 的搜索结果,共15条

翰宇药业前总裁因挪用资金被判刑

翰宇药业与前公司总裁袁建成之间的挪用资金恩怨,迎来法院的终审判决。11月13日晚间,翰宇药业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涉“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扬某药业集团广州海某药业公司、扬某药业集团公司与合肥医某医药股份公司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扬某药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称扬某方)系商品名为“贝雪”的抗过敏药物枸地氯雷他定片剂生产商。合肥医某医药股份公司拥有枸地氯雷他定有关专利权,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合称医某方)是生产“贝雪”所必需的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的唯一供应方。医某方除生产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外,也生产枸地氯雷他定硬胶囊剂。

“新华”商标纠纷案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对“新华”商标的独占使用权,河南新华公司在其主办网站中使用带有“新华药业”字样的徽标。“新华”二字按字面解释有崭新中华或新兴中华之意,同我国特定的革命历史背景相联系,多为新中国各级人民政府所创办的国营企、事业单位,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药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劣药行为

2011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济南市药监局)根据举报对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库存的盐酸苯海索片进行部分查封和抽检。经查,自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某药业公司未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原料药盐酸苯海索,而是通过无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其他公司购进盐酸苯海索粗品,经精制后制成原料药盐酸苯海索,共计1360公斤。

“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关系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140号〔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2021)最高法知行终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9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

(2021)最高法知行终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9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

新规后首例!上市公司和时任董秘被监管处罚

近日,天新药业因迟延履行备案审查程序,聘任独立董事流程出现重大瑕疵,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据了解,这是中国证监会...

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辅仁药业等5家发行人
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辅仁药业等5家发行人

[5家发行人均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且都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累犯违规等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图片来源:图虫创意在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

胡旭、赵思博、吴红波、刘辉、冉应祥 假冒注册商标案

 2014年4月,被告人胡旭和高丁宇(在逃)得知西安杨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丹清牌珂妍胶囊销路好,便伙同被告人赵思博、冉应祥预谋低价购入假冒的香丹清牌珂妍胶囊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