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恢复性司法的核心理念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生态环境修复具有时效性、季节性、紧迫性的,不立即修复将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扩大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案例: 女青年陈某,1994年4月与某商厦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从事美工工作。年底,商厦根据季节性工作需要,抽调陈某临时搞售货工...
季节性临时用工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