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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胞金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信访案——被执行人涉案10余件欠债上亿元,无能力履行判决义务。江西三级法院联动协调促执行和解。

金某某与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2016年12月,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偿还8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

【基本案情】

  金某某与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2016年12月,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偿还8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9月,金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在多家法院涉及10件在执案件,其财产被另案首先查封且全部存在抵押贷款情况。该院对被执行人吴某国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因身体原因无法收拘。根据申请执行人金某某提供的线索,该院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有租金收入。但该租金被当地镇政府监管,用于偿还其拖欠的工人工资800余万元,以及税款、环保费、电费、物业费等1200余万元等。因租金不足支付全部工人工资和各类欠费,且受疫情影响租金下降,致案件难以执行租金受偿,引发金某某信访。江西高院予以执行督办并联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赴高安实地督导,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促使吴某国承诺每月支付5至10万元,并提供一处他人名下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进行担保,获得金某某的同意,案件得以顺利化解。2021年9月,该案执行到位280万元,剩余款项正在按约履行中。

  【典型意义】

  本案是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涉执信访的典型案例。在这起案件中,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督办处理,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跟踪问效,高安市人民法院深入调查、多方沟通、积极协调。案件执行面临困局时,省市两级法院赴实地督导,当场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分期付款加财产担保的执行和解协议,成功妥善化解了该起侨胞信访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求的信心和决心,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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