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刘某才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刘某才68岁,农业户籍,退役军人,未婚无子女,一人生活,身患癌症,生活困难。2021年,刘某才被朱某豹驾驶的机动车撞伤致残,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朱某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因朱某豹无偿付能力,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到位。
二、救助过程
刘某才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受理法院及时调查核实,接谈申请人,掌握现实急迫困难,秉持“救急救困”“拥军优属”的救助理念,不到一周就完成救助工作,向刘某才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此后,受理法院加强跟踪回访,刘某才收到救助金后很快就到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法救助退役军人的典型案例。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尊重和保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对于促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应当优先救助。本案作为紧贴退役军人生活的“小案件”,鲜活践行了将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关爱落到实处的“大道理”,体现了人民法院能动履职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