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钟黎洁)为认真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赋予中山“三个定位”的要求,助力中山建设广东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8月12日,中山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一区检)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沙检察)签订《共同服务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都市圈法治一体化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促进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积极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服务保障“绿色湾区”“平安湾区”“法治湾区”“美丽湾区”一体化建设。
签订合作协议。通讯员供图
中山一区检到南沙检察商洽合作共建
为贯彻落实市委“东承、西接、南联、北融”战略和“六个一体化”要求,认真落实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6月9日,中山一区检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红带队到南沙检察开展共建交流。座谈会上,双方围绕如何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推进“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中的责任,找准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都市圈中发挥“桥头堡”作用进行交流,并就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达成合作共识。
叶红一行参观南沙检察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工作站、大湾区(广州)检察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区、检察文化主题展示区和院史室等。
南沙检察到中山一区检签订合作协议
8月12日,南沙检察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旭杰带队到中山一区检签订《合作协议》。座谈会上,双方就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建立海洋公益诉讼跨区协助、重大案件办理通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检察信息互通互享、智慧检务共享、人才培养、文化共建等七个合作项目进行深入交流。
座谈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刘旭杰表示,签订《合作协议》后,希望两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深度合作,加强沟通联系,深化互学互鉴,细化可行措施,以优质精准的检察产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社会治理一体化助力湾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叶红表示,签订《合作协议》使两院联系变得更加密切,合作基础变得更加坚实,发展前景变得更加广阔。希望两院切实担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坚定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总体基调,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进一步深化两院在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社会化治理等方面互学互鉴、共建共享,携手推进检察一体化融合发展,用担当、实干、苦干为大湾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先行先试。
刘旭杰一行参观中山市博物馆和中山一区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刑事检察工作区、检察听证室、党员学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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