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斯萍 通讯员 江子波 张兴平)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近日,广东汕头海警局南澳工作站执法员救助一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
广东汕头海警局南澳工作站执法员救助一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 通讯员供图
6月28日晚20时许,广东汕头海警局南澳工作站执法员在辖区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不明动物卷卧在马路旁边,执法员立即上前查看,通过手机上网搜查比对,发现这不明动物竟然是一只穿山甲,随即执法员立即对其展开救助保护措施,并对其身形体态进行了检查,在确定了穿山甲生命体征正常后,执法员联系了当地县林业局与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海警执法员与地方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工作。相关部门人员就海警执法员做出的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表示将其带回做进一步检查、消毒等专业处理,事后将其带至野生动物指定放生点放生。
海警执法员与地方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工作 通讯员供图
穿山甲,又名中华穿山甲,隶属鳞甲目、穿山甲科的哺乳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我国最高级别的“极度濒危”动物,在我国禁止捕杀、交易和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