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吴娟欢)2022年3月8日上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组织开授“父母课堂”,青少年儿童资深心理咨询师朱洪岐和家事法官仇丽君分别从心理学和法律两个层面,为近期审理的涉及抚养争议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本次“父母课堂”参与人员共15位,系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自2020年开设“父母课堂”后最大规模的一次,2个多小时的课程,参与人员全程认真听讲,有的人现场做笔记,有的人不时擦拭眼泪,还有部分参与人课后积极向心理咨询师及法官提问寻求帮助。大家表示,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对于孩子在父母关系冲突下的心理状态有了基本的认知,了解了长此以往可能发展的行为模式,自己将努力按照课程中提供的建议和途径,自我约束、加强学习,科学爱娃、育娃,不再因一己私欲,裹挟伤害孩子。一位父亲坦言,原本有些抗拒来听课,但听完课后对于与孩子母亲协同育儿有了信心,称赞法院开办课堂是用心为民服务之举。
青少年儿童资深心理咨询师朱洪岐给父母们授课 通讯员供图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自此,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步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同时,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对此,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早在2018年就开始探索如何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尤其是存在抚养争议的家事案件中,更好的为冲突双方输入“科学育儿”理念,传授“离婚后夫妻双方应该怎样做父母”的知识。经过两年的探索和试运行,2020年9月16日,法院正式开授“父母课堂”,向为人父母的当事人讲授“如何做好父母,如何在离婚后做好父母”的专题知识,旨在引导当事人改变不当教育方式,告知分居或离异当事人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重塑良好家庭关系,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帮助其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改善亲子关系。自首次开课以来,基本实现每月一课的授课频次,不仅大大促进了案件本身的妥善解决,也帮助许多当事人解决了教育困惑。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家事法官仇丽君为父母们讲授抚养的概念 通讯员供图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新时代父母要不断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知识以及科学的教育方法,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父母课堂”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指导职能,帮助更多当事人妥善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并逐渐扩大“学员”范围,纳入无抚养争议的冲突父母,甚至在必要时吸纳未成年人和祖辈参与,统一祖辈与父辈思想,实现双向教育,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从而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诣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