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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明年施行《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邹菡萏)11月1日,《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邹菡萏)11月1日,《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省河源市制定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

加强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立法,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做好每年度的暴雨灾害防御工作,形成了一系列管用有效的措施办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在气候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河源市暴雨灾害呈现出突发、多发、重发的特点,防御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2021年8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涛在市气象局调研时提出,要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的长效机制,推动将气象预警应急联动机制由行政管理上升到法规层面。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前谋划,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条例》立法工作,通过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健全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纵横联动工作机制和措施,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河源市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2022年3月,《条例》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正式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牵头负责起草工作。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拓宽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络公开、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经统计,《条例》通过各种方式向各级有关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不同领域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共征集书面意见建议150条,充分体现了立法参与的广泛性、全面性和代表性。在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三次审议并通过,于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据了解,目前这项立法是全国范围内地级市第一个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立法,地方特色鲜明。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预警发布与传播、响应措施、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以上位法为依据,结合我市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职责、预警发布与传播措施、响应措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和细化,强化各级各部门联动,重点突出基层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构建完善全社会共同防御暴雨灾害格局。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鹏章表示,《条例》的出台为做好新形势下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条例》公布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全力推进《条例》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人大立法工作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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