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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第一人民检察院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检查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周子茹 钟黎洁)为了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守护春节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广东省中山市检...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周子茹 钟黎洁)为了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守护春节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广东省中山市检察官们再次来到市场、商超,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检查,未发现有商户使用“生鲜灯”。

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讯员供图

2023年12月,有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反映,“在市场采购的肉类色泽鲜嫩,回家后发现颜色变了不新鲜”“在商超看到水果晶莹剔透,买回来后发现干瘪无味,感觉受骗”,怀疑与商家使用有颜色的照明灯有关系。

获悉线索后,中山一区检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立即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墟日集市、商场超市、生鲜店等进行走访调查。经过走访发现,多个商家在肉类、海鲜、水果蔬菜等销售摊位使用“生鲜灯”照明。在颜色艳丽的“生鲜灯”美颜滤镜照明下,肉类、海鲜、蔬果等颜色“失真”,都变得色泽诱人、鲜美可口,影响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辨识,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1日新修改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施行之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属于违法行为。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中山一区检以公益诉讼立案,与镇街政府进行磋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同时,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从而消除商家滥用“生鲜灯”行为,去掉“美颜滤镜”,让食物回归原貌。磋商会后,各镇街政府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整改。

公益诉讼磋商会。通讯员供图

截至目前,中山市东区、石岐、南区、港口、民众、坦洲等镇街均出台“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播放宣传视频、派发宣传单、现场普法等形式宣传,共检查40多家市场、商超,2000多家商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200多份,更换不合格灯具近千具,让群众在新春佳节之际吃上“放心肉”“新鲜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中山一区检将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检府联动,聚焦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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