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魏历 通讯员 周小琪 黄茜妹)近日,一男子将两瓶汽油放在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中,准备乘坐高铁,结果在安检口被惠州公安处普宁站派出所民警查获。
8月4日下午,普宁站派出所民警接安检员报称一男子携带约7升汽油欲进站乘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随后将该男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得知,该男子携带汽油是给自己工作地的汽车使用,但不清楚乘坐高铁不可携带汽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非法携带的汽油。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暑运出行,客流众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进站乘车,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等违禁品进入公共场所属于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请广大旅客朋友乘车前详细了解铁路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种类,避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