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10-05
实施日期 1996-10-05
发布机关 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成立香港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的决定
正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为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