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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74章第23条)

[1986年6月20日]

(本为1986年第146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公告可引称为《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

(1986年制定)

第2条 对公共小巴数目的限定 版本日期 30/06/1997

可获登记为公共小巴的车辆总数为4350部。

第3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15/06/2001

(已失时效而略去)

注∶上述条文所提述的限定有效期已延展至2006年6月20日─参阅2001年第141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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