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59章第1(2)条)
[1997年1月3日]
(本为1997年第2号法律公告)
版本日期 30/06/1997
总督现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1(2)条指定1997年4月1日为该条例第10(1)、(2)、(3)、(4)(a)及(b)、(5)及(6)、11(4)、12、13(1)、(2)及(4)、14、14A、15、15A、15B、16(2)、(3)及(5)、26(2)、27(a)及(b)、28及30条适用于该条例附表第3项所指明的专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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