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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公职人员公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7...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70-01-01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颁布日期:19970630 颁布单位:香港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178章第22条)

〔1974年2月22日〕

(本为1974年第32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公告可引称为《指明公职人员公告》。

第2条 指明公职人员 版本日期 30/06/1997

附表所载的公职人员现予指明,以便施行《婚姻制度改革条例》(第178章)第Ⅴ部。

附表条 附表 版本日期 30/06/1997

1.调解主任

2助理调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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