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2015年,65岁的王某结识了来北京照看儿孙的李某。不久后,两人登记结婚。2021年年初,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并称李某与其结婚是为了获得北京户口,以方便为她儿子摇号买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将该案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李某接到调解员电话后情绪激动,称不同意离婚,并透露王某起诉离婚是其子女的意思,而非本人意愿。
调解员与法官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倾听两位老人的意见,并通过两位老人的子女了解老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和意图。虽然本案最终调解离婚,但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后,两位当事人及各自的子女均敞开心扉,解开心结,冰释前嫌。
西城法院政治部主任赵莹称,在该院近五年多来审理的家事案件中,涉老年人的案件占51%;离婚诉讼案件中,由60岁以上老人提出的占比接近一半,表明老年群体正日益成为离婚的高发人群。在这些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再婚老年人离婚率超过了65%,且因再婚导致的家庭继承纠纷占比也达到14.3%。
西城法院调研后发现,再婚老年人往往具有较多的目的性考量。比如本案中,王某称其再婚的目的是想找个老伴照顾自己的日常起居,认为李某再婚的目的是想解决自己的住房、户口和经济问题。此外,在再婚重组的家庭中,双方各自的子女对老年人再婚可能持有不同的态度,尤其对财产问题争议颇大,也容易引发纠纷。
法官建议,老年人之间应加强沟通交流,注重感情培养,建立充分信任,减少功利性家庭关系;老年人再婚前可以对双方的财产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在有能力表达真实意愿时提前立遗嘱。对于子女而言,应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和婚姻质量,特别是对于再婚老年人的子女而言,要充分理解和尊重父母的个人意愿,减少干预,维护好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