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光明
办结约155万件,同比增长约15%,结案率居全国第2位;未结案件同比减少约34%,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现存5件,96.03%的法院实现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与此同时,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16%,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43‰,持续保持较优水平;一审服判息诉率89.75%,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8.18%,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些是反映安徽法院2020年审判质效的主要指标。亮眼数字的背后,折射出安徽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创新发展审判管理,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实现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办案质量稳中向好、审判态势运行良好的良性发展态势,确保安徽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前列。
创立均衡结案管理体系
2020年,安徽法院收案持续增长,受理各类案件约157万件,同比增长约15%。面对案件持续增长和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安徽法院以均衡结案为抓手,推动了执法办案高效均衡运行,全省16个市法院办案效率仍达到或超过去年同期全省平均水平。
2020年4月,安徽高院下发《安徽法院推进均衡结案工作方案(2020年度)》,构建了该省法院独有的“三三五五”均衡结案管理体系。通过重构均衡结案理念,划定三项基准线,细化均衡结案指标,确定指标合理区间和权重,合成均衡结案综合指数,促进各级法院有序推动均衡结案工作。
“均衡结案,一方面是时间上均衡,每月、每季、全年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没有前松后紧、时松时紧、年终突击现象;另一方面是空间上均衡,各个法院、各个业务部门、各位员额法官均衡办案,没有忙闲不均、发展失衡现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说出了创立“三三五五”均衡结案体系的核心要义:重构理念、明晰导向、量化评估、注重长效。
具体而言,重构理念,实现“三维”均衡,改变传统均衡结案强调的时间上的均衡,向时间、空间、个案“三维”均衡转变。
明晰导向,划定三项基准线,就是围绕时间、空间、个案三个维度上的均衡,结合全国法院收结案指标情况以及安徽法院实际,相应设置三条基准线:月度结案率基准线、年结案率基准线、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基准线。尤其是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基准线,确定为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实现个案均衡办结。
量化评估,设置五项指标。为确保实现三项基准线要求,深入分析影响均衡结案的关键因素,设置均衡结案五项评价指标:审限变更率,着力解决审限变更频繁、不规范的问题;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促进快审快结,缩短审理时间;诉前调解成功和简易程序适用案件占比,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平均卷宗流转时间,避免因上下级法院之间卷宗流转时间过长影响办案效率;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防止个案久拖不决。
注重长效,构建五项制度。建立健全党组定期研判均衡结案工作制度、均衡结案分层分类管理制度、均衡结案指标体系通报制度、均衡结案考核评估制度、审限变更审批制度,促进均衡结案长效化、制度化。
审判管理科学化精准化
安徽高院立足发展实际,确定了均衡结案三个目标:案件结收比达到100%,使旧存案件保持相对定量;科学核定年度结案率基准值;实现三年以上积案清零,一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案件保持合理水平。
从安徽高院统计的各项指标看,这三个目标得以实现。2020年,安徽法院未结案件约2万件,同比减少约34%;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0.96%,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现存5件,96.03%的法院实现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构建‘三维’均衡结案理念,进一步延伸监管触角、优化监管方式,提升了审判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章来进一步解读说,时间均衡解决办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突击结案等问题,实现每月、每季、全年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空间均衡解决各法院、业务庭、员额法官之间质效失衡、忙闲不均问题,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平衡发展;个案均衡解决少数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以个案均衡带动整体均衡。
安徽法院不断强化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的首位意识,各级法院党组坚持把审判管理作为党领导法院工作的特定抓手,把执法办案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我们出台了《安徽省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督办法》,构建自动甄别、有限管理、分级监管、全程留痕的院庭长案件监管机制,督促均衡结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相关负责人说,开发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智能化,并将发改案件、重大信访案件、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超审限案件等纳入监管范围,从严掌握审限扣除、延长等审批,加大对虚假结案、不规范结案、裁判文书低级错误、长期不归档等情况的监管,强化制度约束。
目前,安徽各级法院都把完成执法办案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庭长抓好分管部门和本部门审判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层级管理格局,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据统计,安徽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数约310件,同比上升约15%。
聚焦质效再造考评体系
2020年,安徽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9.7%,“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执行信访办结率”为100%,“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为99.07%,全部达到“三个90%一个80%”要求,执行质效保持良好势头。
作为影响审判质效的最不稳定的变量,安徽法院在执行工作均衡良性运行上交上了一份令人刮目相看的答卷。安徽法院将新型执行团队组建和执行流程再造,作为“江淮风暴”持续攻坚和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重中之重,建立了609个新型执行团队,推进“事案分离”,实行简案快执,聚力核心业务,加强统一管理,有效推进执行办案高效均衡发展。去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387445件,结案率居全国第2位;执结标的额达2155.71亿元,同比增长10.55%;未结案件3863件,同比下降58.68%。
这方面质效综合评估指挥棒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徽高院开发绩效考核系统,优化考核办法和权重系数,推进全省法院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不断完善案件质效综合评估办法,突出均衡结案指标评估,兼顾审判质量和效果关键指标评估,引导各级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实现高效均衡结案。”王章来说,每月进行办案绩效大排名,增强员额法官高效均衡结案意识,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努力实现人案均衡。
“审判执行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只有各级人民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精准发力,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进执法办案高效良性运行。”董开军说,去年以来安徽法院主抓均衡结案工作,健全审判管理制度机制,促进审判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该工作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为全国法院深化改革提供了示范参照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