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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我国5G发展进入快车道,新技术与内容产业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为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提供了新方法和新模式;版权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愈加严格,提升了用户的付费意愿,数字内容产业的规范发展使得商业模式进一步升级,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融媒体时代内容分发的碎片化、社区化,社交平台成为传播作品的重要载体,各大互联网平台依托技术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探索网络版权保护新路径,在网络版权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京召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在会上发布了《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图片作品侵权案件爆发式增长,公众号抄袭、非法转载现象严重,案件区域集中态势非常明显,刑事案件中,游戏作品仍然是“重灾区”。
《报告》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四十年来,我国版权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版权制度已成为新时代激发内容创新、促进文化繁荣的基础规则和重要保障。2018年,我国网络版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社会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生态持续好转,网络版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认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为版权保护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为加强版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巨大成就为版权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四十年知识产权规模高速增长的历史,也是我国版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不断深化的历史。网络版权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为推动版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带来新气象。
《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在行政、社会、司法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在行政保护方面,专项整治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引导短视频等热点领域规范发展。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行政保护成果突出,“剑网2018”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4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74件、涉案金额1.5亿元,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针对新兴的短视频、网络转载领域的版权问题,版权监管部门约谈重点企业,推动行业自律、履行主体责任,短视频和网络转载领域版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国家版权局不断强化对大型网站和重点作品的版权重点监管,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音乐作品转授权合作,提高执法监管精准性。
《报告》指出,在司法保护方面,版权审判规则日趋完善,审理模式不断创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版权审判规则日趋完善。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案件审理模式不断创新,审理效率提高。图片作品侵权案件爆发式增长,公众号抄袭、非法转载现象严重,案件区域集中态势非常明显,刑事案件中,游戏作品仍然是“重灾区”。
在社会保护方面,各主体共同推动社会共治,利用新技术保护合法权益。音著协、文著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积极发展新会员,改进管理方法,开展多维度合作。行业协会针对短视频领域开展行业自律,发布《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自律公约》《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互联网企业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针对侵权盗版内容和侵权盗版账号开展自查整改,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保护版权。
根据《报告》,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我国5G发展进入快车道,新技术与内容产业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为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提供了新方法和新模式;版权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愈加严格,提升了用户的付费意愿,数字内容产业的规范发展使得商业模式进一步升级,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融媒体时代内容分发的碎片化、社区化,社交平台成为传播作品的重要载体,各大互联网平台依托技术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探索网络版权保护新路径,在网络版权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报告》同时提醒,2018年,我国网络版权保护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现行著作权法律制度不能适应产业发展新需求;侵权盗版方式“去中心化”增加版权保护难度;内容产业“重产轻质”创新能力不足;版权国际应对面临更多挑战。
《报告》建议,加快推进著作权法修订进程,完善版权制度体系;鼓励创新激发原创动力,推动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创新版权治理模式,建立协同治理联动机制;推动版权信息共享,促进交易平台透明化。(张维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