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周某伙同刘某、张某虚构大型药业资深瘦身部主任身份,诱骗大量被害人高价购买不含减肥成分的益生菌饮料、艾草足贴等产品,共计骗取他人钱财429万余元。2023年9月4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等三人提起公诉。2024年1月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5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23年5月上旬,小徐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购买了3万余元的减肥药、减肥贴等产品,但毫无效果。
警方根据线索于同年5月11日在广州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张某及其下属员工10余人(另案处理)。
经查,2022年5月,周某加入田某(另案处理)的某信息咨询公司担任总监,实际负责公司整体事务,后招募刘某、张某等人为员工,设计话术。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他们认为以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卖减肥产品不如以药企的名义容易获取信任,遂假冒某药业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
到案后,周某起先坚称自己只看管一些物资,而刘某、张某则很快承认了他们的犯罪事实。刘某、张某称他们会要求下属员工根据提前制定好的话术,对被广告吸引来的客户宣传公司的定制减肥方案具有奇效。为取得消费者的信任,该团伙的话术中包含了“我们是大型药业,产品经过国家质检,值得信赖”“这是我们公司经营执照,会公开给每一位客户检验”“如果不放心,可以货到付款”等。以上言语结合所谓“纤体古方茶饮、益生菌固体饮料、艾草足贴、减肥胶囊”等多种产品,让顾客很容易相信这是一家正规的减肥公司,可以为自己定制减肥方案。
事实上,所有效果显著的减肥对比图、营业执照都是P的图,而定制减肥方案也是千人一方,并无差别。
小徐在购买第一阶段产品后,对方便给了她一名售后客服的联系方式,声称将“一对一服务,持续关注她的减肥进展”。第一阶段产品仅服用三天左右,售后便让她继续购买第二阶段的溶脂产品,价格为5000元。
小徐十分疑惑,售后对其描述道:“第一阶段只是调整类产品,并不会让你瘦身减肥,如果你不继续购买则会中断疗程,体内油脂会失去平衡,脸部也会出现可怕的情况。”随后,售后发了一张脸部长满痘痘的女性照片,说“不买就会变成这样”。小徐再次支付货款购买了第二阶段产品。
10天后,售后称需要买第三阶段产品,不然就会浮肿反弹,小徐只得一次次下单。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不瘦反胖,最终选择了报警。
张某、刘某的供述与小徐的描述一致,经查证,该犯罪团伙电脑系统内的银行流水及对话记录,能够确定其犯罪事实。经统计,该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被害人分布于全国各地。
经审查,周某、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王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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