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黄石7月21日电(通讯员杨运红)已婚女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一人分饰三个角色,使用三个微信号骗取“恋人”8.25万元......7月19日,经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小梅(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17年夏天,已和人同居并育有两个孩子的小梅添加了小松(化名)的微信,双方开始网上聊天。看到小梅朋友圈里的照片和视频后,小松觉得小梅长得很漂亮,就表达了想和小梅谈恋爱的想法,随后两人很快在网络上确定了“情侣”关系。在此期间,小梅在网上下载盗用其他年轻貌美的女性照片把自己包装成妙龄女子,以生病、生活困难等理由,向小松索要红包,小松也主动在过年过节或者小梅生日的时候,向小梅发红包。
为了博取小梅的好感,小松还主动添加了小梅母亲的微信,以关心为名,向其实是小梅本人的“未来岳母”发红包,先后共向小梅、“未来岳母”和小梅好友(其实也是小梅冒充)发红包、借款共8.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小梅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