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克喜)3月2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涧溪法庭迎来一个暖心画面,三年前的案件当事人王某为承办法官送来“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锦旗。 王某系土地承包大户,但是在邻村的承包地连续几年无收益。原因是邻村几个养殖户饲养的牲畜经常“光顾”王某的承包地,啃食、践踏王某种植的庄稼,造成王某农作物歉收或绝收。王某苦不堪言,为维权与养殖户理论,找律师咨询,因农作物损失没法估算,始终无果。
2020年春天,为保护承包地里嫩绿的麦苗不再被糟蹋,王某抱着一线希望将养殖户告上法庭。当时涧溪法庭庭长王超纲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农户,处理结果要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随后转入诉讼程序审理。
庭审中认定王某种植的庄稼年年遭受到养殖户饲养的老鹅、麻鸭等侵害,事实确实存在,经农业专家测算,每户每年应该赔偿王某2600元。2018年至2020年,每户应当赔偿王某经济损失7800元。法官在诉讼中继续调解,摆事实,讲道理,终于让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每户每年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500元,三年损失合计4500元,并附加条件:“养殖户今后必须看管好牲畜,不得损害王某庄稼,如有再犯则连同之前按每年3000元标准赔偿。”
后养殖户加强养殖管理,两年来王某的庄稼得到保护,长势喜人,王某也因此连年增产增收致富。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王某给涧溪法庭法官送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