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起诉的离婚案件过几天开庭了,但我还在湖北住院,可以安排网络开庭吗?”“没问题。当事人的合理需求,我们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善用便民利民举措,网络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该案中,原告孙某(女)认为郭某(男)在自己生病后未尽照顾义务,向法院诉请离婚,并提出相应诉求。开庭当日,郭某来到法院应诉,对于在外省住院的孙某,该案承办法官、民事庭庭长李孔辉为其安排了远程开庭。
庭前,李孔辉详细询问郭某的态度,了解到其基本同意原告的诉求。意识到双方有调解离婚的可能,为了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好聚好散,李孔辉马上转入庭前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对未尽事宜进行协商。
“法官,之前郭某答应了给我两万元补偿款,他不提这一点是不认账了吗?我治病要用钱怎么办呢?”屏幕那头的孙某提出。看着沉默的郭某,李孔辉开始苦口婆心地劝导:“郭某,如果你之前有过承诺,就应该按照承诺履行。虽然现在你们要离婚了,但她与你相互扶持多年,生儿育女、照顾家庭也很不容易,她现在生病了,你有义务照顾她。”经过李孔辉对郭某的多番劝解,其答应了孙某提出的要求。
法官当场为双方制作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郭某给付原告孙某经济帮助款20000元,婚生三个小孩由郭某抚养随郭某生活,孙某因病不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用,但享有对小孩的探望权。
在法院发放调解书时,郭某当场将第一笔经济帮助款5000元,支付给了孙某。
离婚纠纷是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类纠纷,在法院受理案件量一直居高不下。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涉及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嘉禾法院始终坚持贯彻柔性司法宗旨,不断完善家事调解,让法律的公正与柔情交相辉映,守护万家安宁,以家庭和谐促社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