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琐事产生口角,酒后情绪激动的何某拉着妻子吴某一同自杀,妻子不从,何某便开车撞向妻子。近日,经河南省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月24日,淇县检察院在对何某社区矫正执行情况监督的基础上,主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何某和妻子吴某已结婚13年,育有二子。两人婚后时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严重时甚至闹到了分居的地步。
2022年3月29日,吴某离开工作的养鸡场去探望上学的儿子,但没有向身为养鸡场场长的丈夫何某请假。何某发现妻子擅自脱岗后一直打电话联系她,却被拒接。直到当天下午6点,吴某才回到工作岗位。郁闷之下,何某喝了半斤白酒,召集工人开会时再次强调请销假制度,身在会场的吴某对此毫不在意。见此情景,何某怒斥吴某“不遵守工作纪律”,吴某则指责他“不照顾家庭”,两人再次发生争吵。
情急之下,何某拉着吴某一起去自杀,吴某挣脱后,工友见状前来劝解。何某一气之下开车撞向吴某,工友王某和吴某两人被撞倒在地。何某此时发动汽车二次撞向房屋,试图自杀未果,后被民警带走。
2022年9月23日,该案被移送至淇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何某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从轻从宽情节,遂认定何某故意杀人未遂。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作出以上判决。(张连超 李顺义 王瑞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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