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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例环境侵权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获改判

近日,海南省首例环境侵权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获改判。为追求经济利益,许某、王某动起歪脑筋,在自然保护区滥伐公益林,种植土沉香。2018年...

近日,海南省首例环境侵权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获改判。为追求经济利益,许某、王某动起歪脑筋,在自然保护区滥伐公益林,种植土沉香。2018年8月,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一分院)在许某、王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发现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后,一分院认为法院扣减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明显不当,遂提出上诉,海南省检察院审查后支持上诉。海南省高级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将一审判决许某、王某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48万余元,改判为赔偿145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李轩甫 蒙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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